萬潤科技:2017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法律意見書
國浩律師(深圳)事務所 法律意見書
國浩律師(深圳)事務所
關于深圳萬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法律意見書
致:深圳萬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浩律師(深圳)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接受深圳萬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簡稱“公司”)的委托,指派王彩章律師、張韻雯律師(以下簡稱“本所律師”)出席
公司2017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以下簡稱“本次股東大會”或“本次會議”),對本次
股東大會的合法性進行見證。本所律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guī)則》等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萬潤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就公司本次股東大會
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召集人的資格、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等有
關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見書。
在本法律意見書中,本所律師僅對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
員資格、召集人的資格、表決程序以及表決結果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其他規(guī)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發(fā)表意見,不對會議審議的議案內容以及這些議案所表
述的事實或數(shù)據的真實性及準確性發(fā)表意見。
按照律師行業(yè)公認的業(yè)務標準、道德規(guī)范和勤勉盡責精神,本所律師對本次股東
大會的相關資料和事實進行了核查和驗證,現(xiàn)發(fā)表法律意見如下:
一、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與召開程序
經本所律師核查,2017年8月31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
過《關于召開2017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決定于2017年9月18日(星期一)
14:30召開本次股東大會。
2017年9月2日,公司董事會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
《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等媒體上向公司股東發(fā)布《深圳萬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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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召開2017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公告本次股東大會召開時間、召開地點、
召開方式、審議事項、表決方式、股權登記日、聯(lián)系人和聯(lián)系方式等內容,公司已按
相關規(guī)定對議案的內容進行充分披露。
本次股東大會于2017年9月18日(星期一)14:30在深圳市福田區(qū)福華路北深圳國
際交易廣場1812-1816號公司會議室召開。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tǒng)進行網絡投
票的具體時間為:2017年9月18日9:30-11:30,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lián)
網投票系統(tǒng)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7年9月17日15:00至2017年9月18日15:00期間的任
意時間。
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長李志江先生主持,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及其他事項
與本次股東大會通知的內容一致。
本所律師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東大會規(guī)則》等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
二、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
1、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人
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人為公司董事會。
2、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托代表
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托代表共14名,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數(shù)
421,474,565股,占公司股份總數(shù)的50.9158%;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單獨
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以下簡稱“中小投資者”)共6名,
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數(shù)17,433,045股,占公司股份總數(shù)的2.1060%。其中,
(1)出席現(xiàn)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托代表共11名,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數(shù)
410,282,120股,占公司股份總數(shù)的49.5637%;
(2)通過網絡投票系統(tǒng)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共3名,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數(shù)
11,192,445股,占公司股份總數(shù)的1.3521%。
基于網絡投票股東資格系在其進行網絡投票時,由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tǒng)和互
聯(lián)網投票系統(tǒng)進行認證,因此本所律師無法對網絡投票股東資格進行確認。在參與網
絡投票的股東代表資格均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經驗證,本所
律師認為上述股東及股東授權委托代表具有出席本次股東大會并行使投票表決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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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資格。
3、出席、列席本次股東大會的其他人員
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其他人員為公司的董事、監(jiān)事和董事會秘書以及本所律師,
列席本次股東大會的其他人員為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
本所律師認為,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現(xiàn)場會議的人員、召集人的資格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guī)則》以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方式、表決程序及表決結果
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托代表就會議通知中列明的事項,以現(xiàn)場
記名投票以及網絡投票方式逐項進行了表決。在表決結束后,按《公司章程》及《上
市公司股東大會規(guī)則》規(guī)定指定了股東代表、監(jiān)事和本所律師進行計票、監(jiān)票,并當
場公布了表決結果。具體表決結果如下:
1、《關于公司符合發(fā)行股份及支付現(xiàn)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條件的議案》
表 決 結果: 同 意 421,450,365 股 , 占出席 本 次會議 有 效表決 權 股份總 數(shù) 的
99.9943%;反對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57%;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 17,408,845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
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99.8612%;反對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
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1388%;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
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
此議案獲得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2、 關于公司發(fā)行股份及支付現(xiàn)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lián)交易方案的議
案》
2.01 整體交易方案
表 決 結果: 同 意 421,450,365 股 , 占出席 本 次會議 有 效表決 權 股份總 數(shù) 的
99.9943%;反對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57%;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 17,408,845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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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99.8612%;反對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
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1388%;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
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
此議案獲得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2.02 交易對方
表 決 結果: 同 意 421,450,365 股 , 占出席 本 次會議 有 效表決 權 股份總 數(shù) 的
99.9943%;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棄權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57%。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 17,408,845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
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99.8612%;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
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棄權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
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1388%。
此議案獲得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2.03 交易標的
表 決 結果: 同 意 421,450,365 股 , 占出席 本 次會議 有 效表決 權 股份總 數(shù) 的
99.9943%;反對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57%;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 17,408,845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
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99.8612%;反對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
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1388%;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
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
此議案獲得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2.04 交易價格及定價依據
表 決 結果: 同 意 421,450,365 股 , 占出席 本 次會議 有 效表決 權 股份總 數(shù) 的
99.9943%;反對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57%;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 17,408,845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
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99.8612%;反對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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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1388%;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
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
此議案獲得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2.05 交易對價的支付方式
表 決 結果: 同 意 421,450,365 股 , 占出席 本 次會議 有 效表決 權 股份總 數(shù) 的
99.9943%;反對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57%;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 17,408,845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
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99.8612%;反對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
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1388%;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
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
此議案獲得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2.06 發(fā)行股票種類和面值
表 決 結果: 同 意 421,450,365 股 , 占出 席 本 次會議 有 效表決 權 股份總 數(shù) 的
99.9943%;反對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57%;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 17,408,845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
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99.8612%;反對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
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1388%;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
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
此議案獲得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2.07 發(fā)行方式、發(fā)行對象及認購方式
表 決 結果: 同 意 421,450,365 股 , 占出席 本 次會議 有 效表決 權 股份總 數(shù) 的
99.9943%;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棄權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57%。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 17,408,845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
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99.8612%;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
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棄權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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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1388%。
此議案獲得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2.08 發(fā)行股份的定價依據、定價基準日和發(fā)行價格
表 決 結果: 同 意 421,450,365 股 , 占出席 本 次會議 有 效表決 權 股份總 數(shù) 的
99.9943%;反對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57%;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 17,408,845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
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99.8612%;反對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
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1388%;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
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
此議案獲得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2.09 發(fā)行數(shù)量
表 決 結果: 同 意 421,450,365 股 , 占出席 本 次會議 有 效表決 權 股份總 數(shù) 的
99.9943%;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棄權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57%。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 17,408,845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
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99.8612%;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
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棄權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
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1388%。
此議案獲得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2.10 標的公司滾存未分配利潤安排及過渡期期間損益歸屬
表 決 結果: 同 意 421,474,565 股 , 占出席 本 次會議 有 效表決 權 股份總 數(shù) 的
100.00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棄權 0 股,
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 17,433,045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
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100.00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
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效表
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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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議案獲得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2.11 標的資產辦理權屬轉移的合同義務和違約責任
表 決 結果: 同 意 421,474,565 股 , 占出席 本 次會議 有 效表決 權 股份總 數(shù) 的
100.00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棄權 0 股,
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 17,433,045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
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100.00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
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效表
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
此議案獲得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2.12 本次發(fā)行股份鎖定期
表 決 結果: 同 意 421,474,565 股 , 占出席 本 次會議 有 效表決 權 股份總 數(shù) 的
100.00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棄權 0 股,
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 17,433,045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
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100.00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
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效表
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
此議案獲得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2.13 上市地點
表 決 結果: 同 意 421,474,565 股 , 占出席 本 次會議 有 效表決 權 股份總 數(shù) 的
100.00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棄權 0 股,
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 17,433,045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
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100.00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
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效表
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
此議案獲得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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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募集配套資金用途
表 決 結果: 同 意 421,450,365 股 , 占出席 本 次會議 有 效表決 權 股份總 數(shù) 的
99.9943%;反對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57%;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 17,408,845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
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99.8612%;反對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
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1388%;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
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
此議案獲得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2.15 決議有效期
表 決 結果: 同 意 421,474,565 股 , 占出席 本 次會議 有 效表決 權 股份總 數(shù) 的
100.00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棄權 0 股,
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 17,433,045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
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100.00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
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效表
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
此議案獲得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3、《關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議案》
表 決 結果: 同 意 421,450,365 股 , 占出席 本 次會議 有 效表決 權 股份總 數(shù) 的
99.9943%;反對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57%;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 17,408,845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
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99.8612%;反對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
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1388%;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
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
此議案獲得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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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關于本次交易符合第四
條規(guī)定的議案》
表 決 結果: 同 意 421,450,365 股 , 占出席 本 次會議 有 效表決 權 股份總 數(shù) 的
99.9943%;反對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57%;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 17,408,845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
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99.8612%;反對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
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1388%;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
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
此議案獲得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5、《關于本次交易符合第四十三條規(guī)定的議
案》
表 決 結果: 同 意 421,450,365 股 , 占出席 本 次會議 有 效表決 權 股份總 數(shù) 的
99.9943%;反對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57%;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 17,408,845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
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99.8612%;反對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
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1388%;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
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
此議案獲得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6、《關于本次交易構成關聯(lián)交易的議案》
表 決 結果: 同 意 421,450,365 股 , 占出席 本 次會議 有 效表決 權 股份總 數(shù) 的
99.9943%;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棄權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57%。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 17,408,845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
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99.8612%;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
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棄權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
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1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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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議案獲得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7、《關于簽訂本次交易相關協(xié)議的議案》
表 決 結果: 同 意 421,450,365 股 , 占出席 本 次會議 有 效表決 權 股份總 數(shù) 的
99.9943%;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棄權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57%。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 17,408,845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
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99.8612%;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
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棄權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
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1388%。
此議案獲得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8、《關于評估機構的獨立性、評估假設前提的合理性、評估方法與評估目的的相
關性及評估定價的公允性的議案》
表 決 結果: 同 意 421,450,365 股 , 占出席 本 次會議 有 效表決 權 股份總 數(shù) 的
99.9943%;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棄權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57%。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 17,408,845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
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99.8612%;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
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棄權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
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1388%。
此議案獲得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9、《關于批準本次交易有關審計報告、審閱報告及備考財務報表和評估報告的議
案》
表 決 結果: 同 意 421,450,365 股 , 占出席 本 次會議 有 效表決 權 股份總 數(shù) 的
99.9943%;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棄權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57%。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 17,408,845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
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99.8612%;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
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棄權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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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1388%。
此議案獲得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10、《關于本次交易不會攤薄即期回報的議案》
表 決 結果: 同 意 421,474,565 股 , 占出席 本 次會議 有 效表決 權 股份總 數(shù) 的
100.00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棄權 0 股,
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 17,433,045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
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100.00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
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效表
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
此議案獲得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11、《關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備性、合規(guī)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
議案》
表 決 結果: 同 意 421,450,365 股 , 占出席 本 次會議 有 效表決 權 股份總 數(shù) 的
99.9943%;反對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57%;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 17,408,845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
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99.8612%;反對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
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1388%;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
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
此議案獲得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12、《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交易相關事宜的議案》
表 決 結果: 同 意 421,450,365 股 , 占出席 本 次會議 有 效表決 權 股份總 數(shù) 的
99.9943%;反對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57%;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 17,408,845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
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99.8612%;反對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
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1388%;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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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
此議案獲得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13、《關于申請并購貸款的議案》
表 決 結果: 同 意 421,450,365 股 , 占出席 本 次會議 有 效表決 權 股份總 數(shù) 的
99.9943%;反對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57%;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 17,408,845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
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99.8612%;反對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
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1388%;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
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
此議案獲得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14、《關于申請銀行綜合授信額度及提供擔保的議案》
表 決 結果: 同 意 421,450,365 股 , 占出席 本 次會議 有 效表決 權 股份總 數(shù) 的
99.9943%;反對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57%;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 17,408,845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
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99.8612%;反對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
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1388%;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
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
此議案獲得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15、《關于開展票據池業(yè)務的議案》
表 決 結果: 同 意 421,450,365 股 , 占出席 本 次會議 有 效表決 權 股份總 數(shù) 的
99.9943%;反對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57%;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 17,408,845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
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99.8612%;反對 24,2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
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1388%;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
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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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議案獲得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四、結論意見
綜上所述,本所律師認為,公司2017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召集及召開程序、召
集人和出席現(xiàn)場會議人員的資格及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均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
規(guī)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公司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見書隨公司本次股東大會其它信息披露資料一并上報及公告,
未經本所同意請勿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法律意見書正本叁份,無副本。
(以下無正文,下接簽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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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無正文,為《國浩律師(深圳)事務所關于深圳萬潤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17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法律意見書》之簽署頁】
國浩律師(深圳)事務所
負責人: 見證律師:
張敬前 王彩章
張韻雯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