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雄極光:關于修訂《對外投資管理制度》的公告
廣東三雄極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修訂《對外投資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
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廣東三雄極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4
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修訂的議案》,現(xiàn)將具體修改情況公告如下:
一、修改的具體內容
本次修訂的具體內容如下:
原《對外投資管理制度(草案)》條款 修改后的《對外投資管理制度》條款
第五條第(六)款: 第五條第(六)款:
(六)交易標的為“購買或出售資產”
(六)交易標的為“購買或出售資
時,應以資產總額和成交金額中的較高者
產”時,應以資產總額和成交金額中的
作為計算標準,并按交易事項的類型在連
較高者作為計算標準,并按交易事項的
續(xù)十二個月內累計計算,經累計計算達到
類型在連續(xù)十二個月內累計計算,經累
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30%的事項,應
計計算達到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
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并經出席會議的股東
30%的事項,應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并經
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
上述指標計算中涉及的數(shù)據如為負
以上通過。
值,取其絕對值計算。
上述指標計算中涉及的數(shù)據如為負
值,取其絕對值計算。
公司發(fā)生本制度第二條第(一)項
所述的對外投資事項,未達到上述標準
之一的,應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并及時
披露。
新增第六條,內容為:
第六條 公司發(fā)生本制度第二條第
(一)項所述的對外投資事項(即向其他
企業(yè)投資),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應當提
交董事會審議并決策:
(一)交易涉及的資產總額占公司最
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的百分之十以上,該
交易涉及的資產總額同時存在帳面值和評
估值的,以較高者作為計算數(shù)據;
(二)交易標的(如股權)在最近一個
會計年度相關的營業(yè)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個
會計年度經審計營業(yè)收入的百分之十以
上,且絕對金額超過五百萬元;
(三)交易標的(如股權)在最近一個
會計年度相關的凈利潤占公司最近一個會
計年度經審計凈利潤的百分之十以上,且
絕對金額超過一百萬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額(含承擔債務
和費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
百分之十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五百萬元;
(五)交易產生的利潤占公司最近一
個會計年度經審計凈利潤的百分之十以
上,且絕對金額超過一百萬元。
上述指標計算中涉及的數(shù)據如為負值,取
其絕對值計算。
未達到上述標準的,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
審批。
第六條 公司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 第七條 公司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發(fā)生的對外投資事項達到本制度第五 司發(fā)生的對外投資事項達到本制度第五
條規(guī)定的標準的,應當先由本公司董事 條、第六條規(guī)定的標準的,應當先由本公
會、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再由該全資 司按程序要求審議通過后,再由該全資子
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依其內部決策程序 公司、控股子公司依其內部決策程序最終
最終批準后實施。 批準后實施。
第七條 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控股 本條內容刪除
子公司進行本制度第二條的對外投資事
項應由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批
準,不得授予公司董事個人或經營管理
層行使。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自公司股東大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自公司股東大會
會審議通過后,于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的 審議通過后生效。
股票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之日
起生效實施。
其他條款不變。
修改后的《對外投資管理制度》全文請詳見公司在巨潮資訊網
(http://www.cninfo.com.cn)2017 年 5 月 25 日刊登的《對外投資管理制度》。
二、其他事項說明
本次《對外投資管理制度》修改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第二次臨時股東大
會審議。
三、備查文件
1、《第三屆董事第七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廣東三雄極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 年 5 月 24 日
附件: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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