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旭光電:關于延期回復深圳證券交易所問詢函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
證券代碼:000413、200413 證券簡稱:東旭光電、東旭B 公告編號:2019-115
東旭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延期回復深圳證券交易所問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
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東旭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0 日收到
《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對東旭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問詢函》(公司部問詢函
〔2019〕第 171 號,以下簡稱“問詢函”)。鑒于公司旗下子公司達 120 多家,銀
行賬戶多達千余戶,涉及銀行多,地域廣,短期內無法完成對全部銀行的資金存
儲情況核查,經(jīng)公司向深交所申請,公司延期回復上述問詢函(詳見公司披露于
巨潮資訊網(wǎng)的《關于延期回復深圳證券交易所問詢函的公告》)。
在組織《問詢函》回復工作中,公司與審計機構分別設立了專項工作小組,
并對公司全部銀行賬戶及公司子公司進行了分類,針對不同類別制定不同的核查
方案。截至目前,審計機構發(fā)出的銀行函證函件中,已經(jīng)回函近 400 份,占需函
證總量的 27.12%,仍有 900 余戶的核查工作尚未完成。除上述賬戶需繼續(xù)函證、
核查外,公司涉及問詢函的其他內容尚須逐項核查、落實,為了保證回復內容的
真實、準確、完整,本著嚴謹?shù)膽B(tài)度,公司決定延期回復。公司將在全部情況核
查完畢后及時向深圳證券交易所報送書面回復材料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東旭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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