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通股份關(guān)于歸還用于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的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關(guān)于歸還用于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nèi)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
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nèi)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召開了六
屆十六次董事會和六屆十一次監(jiān)事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關(guān)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
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 3 億元的閑置募集資金臨
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 12 個月(具體
內(nèi)容詳見 2016 年 4 月 19 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上海
證券交易所網(wǎng)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臨 2016-021 號”公告)。
根據(jù)上述決議,公司在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期間,對
上述資金進行了合理的安排使用,降低了公司運營成本,提高了公司募集資金使
用效率。
2017 年 4 月 10 日,公司已將上述用于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 3 億元人
民幣一次性全額歸還并存入公司募集資金專項賬戶,并將上述募集資金的歸還情
況及時通知公司保薦機構(gòu)和保薦代表人。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O一七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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