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信達:2020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福建遠大聯(lián)盟律師事務所關于廈門信達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致:廈門信達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遠大聯(lián)盟律師事務所接受貴司委托,指派鄧再強、姚興輝律
師(以下簡稱本所律師)出席貴司二〇二〇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以
下簡稱本次股東大會),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
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上市公
司股東大會規(guī)則》(以下簡稱《股東大會規(guī)則》)等法律法規(guī)和貴司《公
司章程》的規(guī)定,就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是否符合法律、
行政法規(guī)、《股東大會規(guī)則》以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出席人員及
召集人的資格是否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是
否合法有效出具法律意見。
本所律師按照律師行業(yè)公認的業(yè)務標準和道德規(guī)范,本著勤勉盡
責的精神,在本次股東大會召開前,對貴司提供的相關資料,按照事
先編制的核查、驗證計劃進行了核查、驗證,并對核查、驗證情況進
行了記錄,在依據(jù)國家相關規(guī)定,分析本次股東大會相關事實的基礎
上,本所律師出具如下法律意見:
一、關于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
經(jīng)本所律師核查、驗證,貴司董事會于 2020 年 10 月 14 日在《中
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wǎng)
(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本次股東大會的時間、地點、會議
審議事項、出席會議辦法及出席對象等事項。本次股東大會由貴司董
事會召集,貴司董事長曾挺毅先生主持,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 14:50
在貴司會議室舉行,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與公告的時間、地點一致。
基于上述事實,本所律師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
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股東大會規(guī)則》和貴司《公司章程》的
規(guī)定。
二、關于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人員的資格、召集人資格
出席會議的股東、股東代理人在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時,出示了身
份證、法人股東的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持股憑證,經(jīng)大會秘
書處及本所律師核對,股東的姓名(名稱)和持股數(shù)額與貴司 2020
年 10 月 21 日交易結束后股東名冊中的股東姓名(名稱)和持股數(shù)額
一致。
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貴司董事、監(jiān)事、董事會秘書,大會秘書處
及本所律師對其身份進行了核實。
貴司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股東大會。
基于上述事實,本所律師認為,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全部符
合法定的條件,有資格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本次大會召集人的資格合
法有效。
三、關于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
本次股東大會,就貴司 2020 年 10 月 14 日公告中所列本次股東
大會的審議事項,以記名投票的方式逐項進行了表決,由兩名股東代
表及貴司監(jiān)事何春平及本所律師對投票當場進行了清點,由監(jiān)事何春
平擔任監(jiān)票人,并由何春平當場公布了表決結果。出席會議的股東(包
括股東代理人)對表決結果沒有提出異議。表決結果如下:
1、關于公司符合非公開發(fā)行A股股票條件的議案
同意28,468,89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1.6141%;
反對2,605,9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8.3859%;棄權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除董事、監(jiān)事、高管和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以外的股東)表決情況:同意25,824,690股,占出席會議中
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0.8342%;反對2,605,9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
東所持股份的9.1658%;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2、關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開發(fā)行A股股票方案的議案
(1)發(fā)行股票的種類和面值
同意28,468,89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1.6141%;
反對2,605,9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8.3859%;棄權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除董事、監(jiān)事、高管和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以外的股東)表決情況:同意25,824,690股,占出席會議中
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0.8342%;反對2,605,9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
東所持股份的9.1658%;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2)發(fā)行方式和發(fā)行時間
同意28,468,89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1.6141%;
反對2,605,9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8.3859%;棄權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除董事、監(jiān)事、高管和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以外的股東)表決情況:同意25,824,690股,占出席會議中
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0.8342%;反對2,605,9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
東所持股份的9.1658%;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3)發(fā)行對象和認購方式
同意28,128,89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0.5200%;
反對2,945,9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4800%;棄權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除董事、監(jiān)事、高管和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以外的股東)表決情況:同意25,484,690股,占出席會議中
小股東所持股份的89.6383%;反對2,945,9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
東所持股份的10.3617%;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定價基準日、發(fā)行價格及定價原則
同意28,128,89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0.5200%;
反對2,945,9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4800%;棄權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除董事、監(jiān)事、高管和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以外的股東)表決情況:同意25,484,690股,占出席會議中
小股東所持股份的89.6383%;反對2,945,9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
東所持股份的10.3617%;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5)發(fā)行數(shù)量
同意28,468,89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1.6141%;
反對2,605,9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8.3859%;棄權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除董事、監(jiān)事、高管和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以外的股東)表決情況:同意25,824,690股,占出席會議中
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0.8342%;反對2,605,9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
東所持股份的9.1658%;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6)限售期
同意28,468,89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1.6141%;
反對2,605,9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8.3859%;棄權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除董事、監(jiān)事、高管和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以外的股東)表決情況:同意25,824,690股,占出席會議中
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0.8342%;反對2,605,9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
東所持股份的9.1658%;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7)募集資金數(shù)量及用途
同意28,468,89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1.6141%;
反對2,605,9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8.3859%;棄權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除董事、監(jiān)事、高管和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以外的股東)表決情況:同意25,824,690股,占出席會議中
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0.8342%;反對2,605,9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
東所持股份的9.1658%;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8)上市地點
同意28,468,89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1.6141%;
反對2,605,9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8.3859%;棄權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除董事、監(jiān)事、高管和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以外的股東)表決情況:同意25,824,690股,占出席會議中
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0.8342%;反對2,605,9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
東所持股份的9.1658%;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9)本次非公開發(fā)行A股股票前的滾存未分配利潤安排
同意28,468,89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1.6141%;
反對2,605,9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8.3859%;棄權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除董事、監(jiān)事、高管和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以外的股東)表決情況:同意25,824,690股,占出席會議中
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0.8342%;反對2,605,9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
東所持股份的9.1658%;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10)本次非公開發(fā)行A股股票決議的有效期限
同意28,468,89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1.6141%;
反對2,605,9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8.3859%;棄權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除董事、監(jiān)事、高管和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以外的股東)表決情況:同意25,824,690股,占出席會議中
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0.8342%;反對2,605,9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
東所持股份的9.1658%;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3、關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開發(fā)行A股股票預案的議案
同意28,468,89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1.6141%;
反對2,605,9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8.3859%;棄權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除董事、監(jiān)事、高管和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以外的股東)表決情況:同意25,824,690股,占出席會議中
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0.8342%;反對2,605,9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
東所持股份的9.1658%;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4、關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開發(fā)行A股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報告的議案
同意28,468,89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1.6141%;
反對2,605,9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8.3859%;棄權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除董事、監(jiān)事、高管和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以外的股東)表決情況:同意25,824,690股,占出席會議中
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0.8342%;反對2,605,9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
東所持股份的9.1658%;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5、關于公司非公開發(fā)行股票攤薄即期回報、填補措施及相關主
體承諾的議案、
同意28,468,89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1.6141%;
反對2,605,9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8.3859%;棄權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除董事、監(jiān)事、高管和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以外的股東)表決情況:同意25,824,690股,占出席會議中
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0.8342%;反對2,605,9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
東所持股份的9.1658%;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6、關于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的議案
同意151,155,498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8.3052%;
反對2,605,9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1.6948%;棄權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除董事、監(jiān)事、高管和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以外的股東)表決情況:同意25,824,690股,占出席會議中
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0.8342%;反對2,605,9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
東所持股份的9.1658%;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7、關于公司與本次非公開發(fā)行對象簽署附條件生效的股票認購
協(xié)議的議案
同意28,468,89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1.6141%;
反對2,605,9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8.3859%;棄權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除董事、監(jiān)事、高管和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以外的股東)表決情況:同意25,824,690股,占出席會議中
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0.8342%;反對2,605,9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
東所持股份的9.1658%;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8、關于本次非公開發(fā)行股票涉及關聯(lián)交易的議案
同意28,468,89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1.6141%;
反對2,605,9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8.3859%;棄權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除董事、監(jiān)事、高管和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以外的股東)表決情況:同意25,824,690股,占出席會議中
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0.8342%;反對2,605,9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
東所持股份的9.1658%;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9、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批準廈門國貿(mào)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免于以要
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議案
同意28,468,89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1.6141%;
反對2,605,9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8.3859%;棄權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除董事、監(jiān)事、高管和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以外的股東)表決情況:同意25,824,690股,占出席會議中
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0.8342%;反對2,605,9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
東所持股份的9.1658%;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10、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本次非公開發(fā)行A股股票
相關事宜的議案
同意28,468,89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1.6141%;
反對2,605,9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8.3859%;棄權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除董事、監(jiān)事、高管和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以外的股東)表決情況:同意25,824,690股,占出席會議中
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0.8342%;反對2,605,9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
東所持股份的9.1658%;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0.0000%。
11、關于全面修訂《募集資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議案
同意151,155,498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8.3052%;
反對2,208,9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1.4366%;棄權
397,0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2582%。
其中中小投資者(除董事、監(jiān)事、高管和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以外的股東)表決情況:同意25,824,690股,占出席會議中
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0.8342%;反對2,208,9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
東所持股份的7.7694%;棄權397,0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
股份的1.3964%。
12、關于公司《未來三年股東回報規(guī)劃(2021-2023年)》的議案
同意151,155,498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8.3052%;
反對2,208,9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1.4366%;棄權
397,0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2582%。
其中中小投資者(除董事、監(jiān)事、高管和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以外的股東)表決情況:同意25,824,690股,占出席會議中
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0.8342%;反對2,208,9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
東所持股份的7.7694%;棄權397,0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
股份的1.3964%。
13、關于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
同意151,155,498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8.3052%;
反對2,208,9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1.4366%;棄權
397,0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2582%。
其中中小投資者(除董事、監(jiān)事、高管和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以外的股東)表決情況:同意25,824,690股,占出席會議中
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0.8342%;反對2,208,9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
東所持股份的7.7694%;棄權397,0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
股份的1.3964%。
四、結論意見:
本所律師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相關法律、
行政法規(guī)、《股東大會規(guī)則》和貴司《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出席人員
及召集人的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合法
有效。
福建遠大聯(lián)盟律師事務所
鄧再強律師
姚興輝律師
2020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