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拓電子:關于以募集資金置換已預先投入自籌資金的公告
深圳市奧拓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以募集資金置換已預先投入自籌資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nèi)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
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本次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深圳市奧拓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奧拓電子”或“公司”)經(jīng)中國
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深圳市奧拓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向沈永健等發(fā)行股
份購買資產(chǎn)并募集配套資金的批復》(證監(jiān)許可[2016]3079 號)核準,于 2017
年 2 月非公開發(fā)行人民幣普通股 10,928,561 股,每股面值 1 元,發(fā)行價格為人
民幣 13.14 元/股,募集資金總額人民幣 14,360.13 萬元,扣除承銷費用人民幣
200.00 萬元,扣除發(fā)行人自行支付的中介機構(gòu)費和其他發(fā)行費用人民幣 570.00
萬元,募集資金凈額人民幣 13,590.13 萬元。上述募集資金已經(jīng)瑞華會計師事務
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 月 25 日出具的瑞華驗字[2017]第 48170001 號
《驗資報告》驗證確認。
根據(jù)公司《發(fā)行股份及支付現(xiàn)金購買資產(chǎn)并募集配套資金報告書(修訂稿)》
披露的募集資金用途及公司第三屆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全資子公司增資
的議案》,公司使用募集資金 6,090.13 萬元對全資子公司深圳市千百輝照明工程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千百輝”)進行增資,用于千百輝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項
目建設。
為規(guī)范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保護投資者權益,公司及千百輝分別設立
了相關募集資金專項賬戶。募集資金到賬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資金專項賬戶內(nèi),
并與財務顧問、存放募集資金的商業(yè)銀行簽署了募集資金監(jiān)管協(xié)議。
二、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配套資金使用項目的情況
根據(jù)公司《發(fā)行股份及支付現(xiàn)金購買資產(chǎn)并募集配套資金報告書(修訂稿)》
披露的募集資金用途,截至 2017 年 7 月 7 日,奧拓電子及千百輝以自籌資金先
行支付募集資金使用項目金額為 7,481,623.44 元,具體情況見下表:
單位:元
截止披露日自
募集資金使用項 募集資金計劃
投資總額 有資金已投入 擬置換金額
目 投入金額
金額
支付本次現(xiàn)金對
75,000,000.00 75,000,000.00 _
價 -
本次交易中介機
7,700,000.00 7,700,000.00 5,700,000.00 5,700,000.00
構(gòu)相關費用
千百輝智能樓宇
亮化系統(tǒng)研發(fā)中 60,901,300.00 60,901,300.00 1,781,623.44 1,781,623.44
心建設項目
合計 — — 7,481,623.44 7,481,623.44
三、以募集資金置換已預先投入自籌資金的情況
截至 2017 年 7 月 7 日,公司募集資金總額為 14,360.13 萬元,其中 7500.00
萬元向各交易對方進行了現(xiàn)金對價的支付,200.00 萬元作為承銷費用已經(jīng)由廣
發(fā)證券在募集資金繳款時直接扣除,6090.13 萬元向千百輝增資用于千百輝募集
資金投資項目建設,公司募集資金專戶余額為 570.00 萬元(不含利息),千百輝
募集資金賬戶余額為 6090.13 萬元(不含利息)。公司擬以募集資金 570.00 萬元
置換已預先投入的自籌資金,千百輝擬以募集資金 1,781,623.44 元換已預先投
入千百輝智能樓宇亮化系統(tǒng)研發(fā)中心建設項目自籌資金。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7 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
以募集資金置換已預先投入自籌資金的議案》,同意上述置換募集資金事項。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7 月 7 日就本次置換募集資金
事項出具了《關于公司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專項說明的
鑒證報告》(瑞華核字 [2017]第 48190012 號),具體內(nèi)容詳見巨潮資訊網(wǎng)
(www.cninfo.com.cn)。
本次以募集資金置換已預先投入的自籌資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財務費用、提
高資金使用效率,募集資金置換時間距募集資金到賬時間未超過 6 個月,符合《深
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yè)板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指引》的相關規(guī)定。
四、相關方意見
1、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公司及千百輝本次以募集資金置換已預先投入的自籌資金,
內(nèi)容及程序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上市公司監(jiān)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
理和使用的監(jiān)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yè)板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指引》
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相關規(guī)定,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之情形,
不會損害公司和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
570.00萬元置換已預先投入的自籌資金570.00萬元,同意千百輝使用募集資金
1,781,623.44元置換已預先投入的自籌資金1,781,623.44元。
2、監(jiān)事會審核意見
公司于2017年7月7日召開的第三屆監(jiān)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
募集資金置換已預先投入自籌資金的議案》,監(jiān)事會認為:公司及千百輝本次使
用募集資金置換已預先投入的自籌資金,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之情形,
不會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之情形;本
次以募集資金置換已預先投入的自籌資金,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符合《深圳
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yè)板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
相關規(guī)定,合法、合規(guī)。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570.00萬元置換已預先投
入的自籌資金570.00萬元,同意千百輝使用募集資金1,781,623.44元置換已預先
投入的自籌資金1,781,623.44元。
3、獨立財務顧問意見
經(jīng)核查,獨立財務顧問廣發(fā)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認為:上述以募集資金置換已
預先投入自籌資金事項,已經(jīng)奧拓電子董事會、監(jiān)事會審議通過及全體獨立董事
發(fā)表同意意見,并經(jīng)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進行了專項審核,履行
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jiān)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
和使用的監(jiān)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yè)板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指引(2015
年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等相關規(guī)定。募集資金的使用沒
有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
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因此,獨立財務顧問同意
奧拓電子及千百輝實施該事項。
五、備查文件
1、《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決議》;
2、《第三屆監(jiān)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
3、《深圳市奧拓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廣發(fā)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深圳市奧拓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資金
置換已預先投入自籌資金的核查意見》;
5、《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關于公司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
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專項說明的鑒證報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奧拓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七月七日
附件: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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