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拓電子: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決議公告
深圳市奧拓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
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017年4月25日,深圳市奧拓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
董事會在深圳市南山區(qū)高新技術產業(yè)園南區(qū)T2棟A6-B公司會議室舉行了第十八
次會議。通知已于2017年4月14日以專人送達或電子郵件的方式送達各位董事。
本次會議以現(xiàn)場結合通訊方式召開,應到董事9名,實到董事9名(其中,由于工
作原因,段忠董事授權委托吳涵渠董事參會表決,蔡凡董事授權委托王麗娜董事
參會表決,沈毅董事授權委托楊四化董事參會表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
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會議由董事
長吳涵渠先生召集并主持。與會董事以記名投票方式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
一、《關于的議案》
《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報告全文》詳見指定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
(www.cninfo.com.cn)。
《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報告正文》詳見指定信息披露報刊《證券時報》和
指定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本議案 9 票贊成;0 票反對;0 票棄權。
二、《關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一個解鎖期可解鎖的議案》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深圳市奧拓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深圳市奧拓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
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相關規(guī)定,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第一個解鎖期的解鎖條件已滿足,同意董事會根據公司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
會的授權,按照相關規(guī)定為符合解鎖條件的144名激勵對象辦理解鎖事宜
公司董事沈毅先生、楊四化先生為關聯(lián)董事,回避表決。
公司獨立董事、廣東信達律師事務所對此事項發(fā)表了相關意見、公司監(jiān)事會
對本次可解鎖的激勵對象名單發(fā)表了核查意見,具體內容詳見指定信息披露網站
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關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一個解鎖期可解鎖的公告》詳見指定信息
披露報刊《證券時報》和指定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表決結果:7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
三、 《關于全資子公司增資的議案》
根據公司《發(fā)行股份及支付現(xiàn)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報告書(修訂稿)》,
公司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中“智能樓宇亮化系統(tǒng)研發(fā)中心建設項目”由公司全
資子公司深圳市千百輝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千百輝”)負責實施,公
司本次使用募集資金6,090.13萬元對全資子公司千百輝進行增資,用于上述項目
的項目建設。
本次增資完成后,千百輝注冊資本將由5,130.00萬元增加至10,006.00萬元,
其股權結構不發(fā)生變化,本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權。
《公司關于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的公告》詳見指定信息披露報刊
《證券時報》和指定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表決結果:9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奧拓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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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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