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萊特:關于控股子公司股權轉讓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723 證券簡稱:金萊特 公告編碼:2016-076
廣東金萊特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關控股子公司股權轉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nèi)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
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 交易的概述
1、交易的基本情況
為整合公司資源,優(yōu)化子公司布局,廣東金萊特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
稱“公司”或“本公司”)將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金萊特供應鏈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深圳供應鏈”或“控股子公司”)51%的股權轉讓給自然人呂艷平女士(以下簡
稱“交易對手方”)。
2、審議情況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
控股子公司股權轉讓的議案》,同意以人民幣 150 萬元將持有的深圳供應鏈 51%
的股權轉讓給自然人呂艷平女士。公司獨立董事對本次股權轉讓發(fā)表了同意的獨
立意見。
本次交易總額尚在公司董事會決策權限范圍內(nèi),無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本次交易不構成關聯(lián)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chǎn)重組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重
大資產(chǎn)重組。
本次交易無需經(jīng)政府有關部分批準,無需征得債權人的同意。本次交易完成
后需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工商變更手續(xù)。
二、深圳供應鏈的情況說明
(1)深圳供應鏈的的基本情況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 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投
資設立深圳市金萊特供應鏈有限公司的議案》,同意公司與深圳市富林供應鏈管理
有限公司(現(xiàn)名:深圳正負極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正負極”)共
同出資 1,000 萬元投資設立深圳供應鏈,其中本公司以自有資金出資 510 萬元,
占注冊資本總額的 51%,為深圳供應鏈的控股股東。
公司名稱:深圳市金萊特供應鏈有限公司
企業(yè)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住 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qū)前灣一路 1 號 A 棟 201 室
法定代表人:李勁松
注冊資本:人民幣壹仟萬元整
經(jīng)營范圍:供應鏈管理管理(包括供應鏈解決方案設計、訂單管理與執(zhí)行、
信息管理、資金管理、咨詢服務等供應鏈管理服務)、有色金屬原材料及制品、
蓄電池的銷售(不含限制項目);從事裝卸、搬運業(yè)務;國內(nèi)貿(mào)易(不含專營、
專控、專賣產(chǎn)品);許可經(jīng)營項目:普通貨運;倉儲服務。供應鏈管理;有色金
屬原材料及制品、蓄電池的銷售(不含限制項目);國內(nèi)貿(mào)易(不含專營、專控、
專賣產(chǎn)品);國內(nèi)貨運代理;國際貨運代理;物流配送信息系統(tǒng)、計算機及網(wǎng)絡
系統(tǒng)技術開發(fā);經(jīng)營進出口業(yè)務(法律、行政法規(guī)、國務院決定禁止的項目除外,
限制的項目須取得許可后方可經(jīng)營);供應鏈管理及相關配套服務;物流方案設
計;港口服務。普通貨運;倉儲服務;從事裝卸、搬運業(yè)務。
(2)深圳供應鏈的的股權結構及出資情況
本公司持有深圳供應鏈 51%的股權,深圳正負極持有深圳供應鏈 49%的股
權。截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本公司實際出資 153 萬元,深圳正負極實際出
資 147 萬元。
(3)深圳供應鏈的財務情況
根據(jù)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出具的大信審
字[2016]第 5-00390 號審計報告,截止 2016 年 7 月 31 日,深圳供應鏈主要財務
數(shù)據(jù)如下:
項目 2016 年 7 月 31 日 2015 年度
營業(yè)收入 2,796,613.00 4,371,203.06
利潤總額 1,952,070.11 -170,586.31
凈利潤 1,639,349.42 -150,342.37
2016 年 7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應收賬款 2,159,522.39
其他應收款 2,671,545.38
資產(chǎn)總額 5,020,335.28 46,007,442.23
負債總額 531,328.23 43,157,784.60
所有者權益合計 4,489,007.05 2,849,657.63
(4)深圳供應鏈的資產(chǎn)在權屬方面的情況
交易標的權屬清晰,不存在抵押、質(zhì)押及其他任何轉讓閑置的情況,也不涉
及訴訟、仲裁事項或查封、凍結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礙權屬轉移的其他情況。
三、交易對手方的基本情況
名 稱:呂艷平
住 所:廣東省鶴山市沙坪鎮(zhèn)
身份證號碼:4407251971********
四、交易的主要內(nèi)容
公司以人民幣 150 萬元的轉讓價格將控股子公司深圳供應鏈 51%股權轉讓給
自然人呂艷平女士。
五、交易的定價政策及定價依據(jù)
本次交易以深圳供應鏈截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經(jīng)評估的股東全部權益價值為
定價依據(jù)。根據(jù)深圳市鵬盛星輝資產(chǎn)評估事務所(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8 月 27
日出具《深圳市金萊特供應鏈有限公司擬進行股權轉讓所涉及的該公司凈資產(chǎn)價
值資產(chǎn)評估報告》深鵬盛評字[2016]第 106 號),深圳供應鏈截至評估基準日 2016
年 7 月 31 日經(jīng)評估的股東全部權益價值為人民幣 449.70 萬元。在遵循市場定價
原則下,結合深圳供應鏈的應收賬款回收風險及參考上述審計、評估值,經(jīng)交易
雙方協(xié)商,本次股權轉讓價格為人民幣 150 萬元。
六、本次交易對于公司的影響
1、本次交易有利于優(yōu)化子公司布局,符合公司的長遠發(fā)展規(guī)劃。
2、本次公司合計轉讓深圳供應鏈 51%股權,交易完成后,公司將不再持有深
圳供應鏈的股權,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將發(fā)生變化,深圳供應鏈將不再納入公司合
并報表范圍。
3、截至評估報告基準日,公司對深圳供應鏈實現(xiàn)出資金額為 153 萬元,本次
股權轉讓預計對公司造成 3 萬元左右投資損失。
4、本次交易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存在損害廣大中小股東和投資
者利益的情況,本次深圳供應鏈的股權轉讓不會對公司正常生產(chǎn)經(jīng)營和未來財務
狀況和經(jīng)營成果帶來重大影響。
七、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發(fā)表意見如下:本次轉讓深圳供應鏈的股權符合公司的發(fā)展需
要和長遠利益,有利于公司提高管理效率,優(yōu)化資源配置,降低經(jīng)營成本。本次
交易價格以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yè)務資質(zhì)的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為基礎,遵循市
場定價原則,結合深圳供應鏈的應收賬款回收風險和估值等因素,經(jīng)雙方協(xié)商最
終確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審議程序符合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yè)板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
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我們同意公司將控股子公司深圳供應鏈
51%的股權轉讓給呂艷平女士。
八、其他重要說明
于深圳供應鏈運營期間,公司合計向其提供 4,750 萬元借款作為運營資金。
截至審計報告基準日,深圳供應鏈已全部歸還上述借款及利息合計
50,041,987.87 元。
十、備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關于控股子公司股權轉讓的獨立意見》;
3、深圳市金萊特供應鏈有限公司審計報告》大信審字[2016]第 5-00390 號);
4、《《深圳市金萊特供應鏈有限公司擬進行股權轉讓所涉及的該公司凈資產(chǎn)
價值資產(chǎn)評估報告》(深鵬盛評字[2016]第 106 號)。
特此公告。
廣東金萊特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6 年 9 月 30 日
附件: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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