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樂音響第十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議公告
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
會議通知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以電子郵件方式發(fā)出,會議于 2017 年 10 月 9 日以
通訊方式召開。本次會議應參與表決董事 11 名,實際參與表決董事 11 名。會議
出席董事人數(shù)及召開會議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會議審議并
一致通過《關于增加 2017 年度借款額度的議案》。
為滿足公司業(yè)務和經(jīng)營發(fā)展的需要,董事會同意:在 2017 年 3 月 30 日召開
的第十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于 2017 年度申請借款額度的議
案》的借款額度基礎上,公司本部 2017 年度增加人民幣 50,000 萬元借款額度,
其它子公司借款額度不變。
本次增加后,公司本部及下屬子公司在 2017 年度申請人民幣借款總額度為
不超過 365,000 萬元(含本數(shù)),歐元(或等值外幣)借款總額度為不超過 10,200
萬歐元(含本數(shù))(不含喜萬年并購貸款)。其中:
公司本部向銀行借款總額度為不超過人民幣 260,000 萬元(含本數(shù))。
公司全資子公司北京申安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向銀行借款總額度為不超過人
民幣 40,000 萬元(含本數(shù))。
公司全資子公司上海亞明照明有限公司向銀行借款總額度為不超過人民幣
40,000 萬元(含本數(shù))。
公司全資子公司上海飛樂投資有限公司及其海外控股子公司 Feilo Malta
Limited 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銀行借款總額度為不超過人民幣 25,000 萬元(含本數(shù))
和不超過 7,200 萬歐元(或等值外幣)(含本數(shù))。
公司海外全資子公司 Inesa Europa Kft.向銀行借款總額度不超過 3,000 萬歐元
(或等值外幣)(含本數(shù))。
公司本部及子公司的借款額度會根據(jù)業(yè)務發(fā)展情況做調整,但公司借款總額
度不發(fā)生變化。如公司借款總額有變化,將再提請董事會審議。
上述額度有效期從 2017 年 10 月 9 日起至 2018 年召開的審議年報董事會會
議就此事項做出新的決議為止。
表決結果:同意 11 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 年 10 月 10 日
附件:
公告原文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