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電關于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屆滿的提示公告
三安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屆滿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
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經 2014 年 8 月 28 日公司 2014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決議,
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開始購買至 2015 年 2 月 11 日購買完畢。根
據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草案)約定,本期員工持股計劃購買的
股份于 2017 年 2 月 11 日可全部出售,本期員工持股計劃于 2017 年
8 月 27 日屆滿到期終止。現就該員工持股計劃相關情況提示如下:
一、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實施情況
根據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2014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
會決議,公司員工持股計劃在興證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設立鑫眾 1
號集合計劃(第一期)用于購買本公司股票(有關公告具體內容詳見
2014 年 8 月 13 日、2014 年 8 月 29 日刊登在《上海證券報》、《證券
時報》、《中國證券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公告)。 2015 年 2 月
11 日,該持股計劃已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系統購買公司股
票 57,725,044 股,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購買完畢,購買的股票按
照規(guī)定予以了鎖定(有關公告具體內容詳見 2015 年 2 月 12 日刊登在
《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公告)。經 2016 年 7 月 15 日實施 2015 年度以資本公積金每 10 股轉
增 6 股方案后,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持股數量變?yōu)?92,360,070 股。
二、員工持股計劃鎖定期屆滿后的后續(xù)安排
公司本期員工持股計劃鎖定期屆滿后,將根據員工持股計劃的規(guī)
定和持有人決議及市場情況決定是否賣出股票。
三、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鎖定期、存續(xù)期和終止
(一)員工持股計劃的鎖定期
1、鑫眾 1 號集合計劃通過二級市場購買等法律法規(guī)許可的方式
所獲標的股票的鎖定期為 12 個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筆標的股票過
戶至本期持股計劃名下時起算。
2、鎖定期滿后 12 個月內鑫眾 1 號集合計劃出售的標的股票數量
不超過鎖定期間標的股票總數的 60%。
3、鑫眾 1 號集合計劃在下列期間不得買賣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 30 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
自原公告日前 30 日起至最終公告日;
(2)公司業(yè)績預告、業(yè)績快報公告前 10 日內;
(3)自可能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
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個交易日內。
(二)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xù)期和終止
1、本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xù)期為 36 個月,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
員工持股計劃之日起算,本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xù)期屆滿后自行終止。
2、本員工持股計劃的鎖定期滿后,在鑫眾 1 號集合計劃資產均
為貨幣資金時,本員工持股計劃可提前終止。
3、本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xù)期屆滿前 2 個月,經出席持有人會議
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額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本持
股計劃的存續(xù)期可以延長。
特此公告
三安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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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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