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樂音響股票復牌提示性公告
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復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nèi)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nèi)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2 日收到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監(jiān)管一部下發(fā)的《關于對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戰(zhàn)
略框架協(xié)議相關事項的問詢函》上證公函[2017]0191 號)以下簡稱“《問詢函》”)。
收函后,公司積極組織相關人員對《問詢函》中提出的問題進行回復,為保證公
平信息披露,維護投資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價異常波動,經(jīng)公司向上海證券
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2 月 22 日及 2 月 23 日停牌。
公司對上海證券交易所《問詢函》的問題進行了逐條回復并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對外披露,具體內(nèi)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關
于對上海證券交易所問詢函回復的公告》(公告編號:臨 2017-012)。
經(jīng)公司申請,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起復牌。
特此公告
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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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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