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貝嶺董事會關于公司股票價格波動未達到《關于規(guī)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關各方行為的通知》第五條相關標準的說明
上海貝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關于公司股票價格波動未達到《關于規(guī)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
關各方行為的通知》第五條相關標準的說明
根據(jù)《關于規(guī)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關各方行為的通知》(證監(jiān)公司字
[2007]128 號)的要求,上海貝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貝嶺”或“公司”)
就公司股票價格在連續(xù)停牌前未發(fā)生異動的情況作如下說明:
因籌劃本次交易事項,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12 月 14 日開始連續(xù)停牌,公司
股價在停牌之日前第二十個交易日至停牌之日前一個交易日(2016 年 11 月 16
日至 2016 年 12 月 13 日)的波動幅度為-8.65%,同期上證綜合指數(shù)(代碼:000001)
的波動幅度為-1.62%,剔除大盤因素后,公司股價的波動幅度為-7.03%;同期“電
子行業(yè)(證監(jiān)會)指數(shù)(883106)”的波動幅度為-7.19%,剔除同行業(yè)板塊因素
后,公司股價的波動幅度為-1.46%。公司股價在上述期間扣除大盤因素或同行業(yè)
板塊因素后的累計漲跌幅未超過 20%。
因此,上海貝嶺股價在股價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個交易日內累計漲跌幅
不超過 20%,未達到《關于規(guī)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關各方行為的通知》(證
監(jiān)公司字[2007]128 號)第五條相關標準。
特此說明。
(以下無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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