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光電:公司章程修正案
浙江水晶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據(jù)《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guān)規(guī)定,對《公司章程》部分條款修訂如
下:
1、原章程: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 662,918,124 元。
修改為: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 664,098,124 元。
2、原章程:第十九條 公司發(fā)行的股票, 以人民幣標明面值。公司股份總數(shù)為
662,918,124 股,全部為人民幣普通股,沒有其他種類股。
修改為:第十九條 公司發(fā)行的股票,以人民幣標明面值。公司股份總數(shù)為 664,098,124
股,全部為人民幣普通股,沒有其他種類股。
浙江水晶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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