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方微:第十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議公告
盈方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
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盈方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屆董事會
第九次會議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以郵件、短信的方式發(fā)出,會議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董事長陳志成先生及獨立董事宗士才先生因工作
原因無法親自出席會議,故分別授權委托董事王芳女士及獨立董事王悅女士代為
出席會議并進行表決,其他董事均參會表決,全體監(jiān)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本次
會議,本次會議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董事王芳女士主持。本次會議的召集、
召開程序及出席會議的董事人數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所
做的決議合法有效。
一、會議審議情況
本次會議采用現(xiàn)場表決的方式,審議通過了如下決議:
(一)《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
具體內容請詳見公司刊登在巨潮資訊網上的《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報告全文
及摘要》。
此項議案表決情況為:7 票贊成,0 票反對,0 票棄權,通過本議案。
(二)《關于續(xù)聘 2017 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為保持公司審計工作的連續(xù)性,便于各方順利開展工作,公司擬續(xù)聘亞太(集
團)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 2017 年度財務審計及內控審計機構,
聘期一年,相關審計費用提請股東大會同意董事會授權經營層根據市場公允合理
的定價原則與亞太(集團)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協(xié)商確定。
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和獨立董事均已對本議案予以事前認可,并同意提交
公司董事會審議。
公司獨立董事對本議案發(fā)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此項議案表決情況為:同意 7 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通過本議案。
本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具體情況請詳見公司刊登在巨潮資訊網上的《關于續(xù)聘 2017 年度審計機構
的公告》。
(三)《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根據財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發(fā)布的《關于印發(fā)修訂的通知》(財會〔2017〕15 號)的要求,公司對會計政策進行
相應變更。
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已對本議案予以事前認可,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會審
議。
公司獨立董事對本議案發(fā)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此項議案表決情況為:同意 7 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通過本議案。
具體情況請詳見公司刊登在巨潮資訊網上的《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四)《關于召開 2017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公司將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14:00,在上海市浦東新區(qū)科苑
路 866 號上海中興和泰酒店會議室召開公司 2017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具體
內容請詳見公司刊登在巨潮資訊網上的《關于召開 2017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的通知》。
此項議案表決情況為:同意 7 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通過本議案。
二、備查文件
第十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盈方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 年 8 月 29 日
附件: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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