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日電子獨立董事關于第六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福建福日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
第六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福建福日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4 日在福州市鼓樓區(qū)五一北路 153 號正祥商務中心 2 號樓 13 層公司
大會議室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我們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參
加了會議,根據中國證監(jiān)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
導意見》、《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公開發(fā)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
與格式準則第 2 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2016 年修訂)、《上
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2014 年修訂)、《關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工作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獨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有關規(guī)定,我們認真閱讀了會議材料,并對本次會議的議案進
行了認真審核,現就以下事項發(fā)表獨立意見:
一、關于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及摘要的獨立意見
經對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進行認真審閱后,我們全
體獨立董事一致認為:公司董事會編制的 2016 年年度報告內容真實、
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的格式與內容符合相關監(jiān)管規(guī)定,執(zhí)行了上海
證券交易所《關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工作的通知》有關
要求。
我們對公司 2016 年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披露的內容沒有異議。
二、關于利潤分配預案的獨立意見
我們認真審議了《公司 2016 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現發(fā)表如下意
見:
1、本次董事會審議的《公司 2016 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同意公
司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總股本 456,447,120 股為基數,每 10 股派發(fā)
現金紅利人民幣 0.2 元(含稅),共計分配利潤人民幣 9,128,942.40
元;不進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公司尚處于主營業(yè)務發(fā)展階段,根
據公司整體發(fā)展戰(zhàn)略,公司未來需要加大對所屬企業(yè)的投資力度,支
持其進一步擴大生產規(guī)模,提升盈利能力。該預案考慮了公司的實際
情況及長遠的可持續(xù)發(fā)展,分紅比例合理,符合公司《股東分紅回報
規(guī)劃(2015—2017 年)》之規(guī)定,不存在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有利
于公司長期、穩(wěn)定發(fā)展。
2、該預案已經第六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表決程序公
開透明,審議程序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
3、同意將該預案提交公司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三、關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獨立意見
1、公司 2017 年度日常關聯交易是公司與關聯方開展持續(xù)、正常
的生產經營所必須的經濟行為,交易價格以市場價格為基礎,遵循公
平合理的定價原則,相關合同或協議內容真實、合法、有效;
2、公司間接控股股東福建省電子信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為
公司提供借款及擔保,系為增加公司融資渠道,對公司推進發(fā)展戰(zhàn)略,
實現可持續(xù)發(fā)展有較大幫助;公司向間接控股股東支付資金占用費符
合市場定價原則,不存在向間接控股股東輸送利益,也不存在損害上
市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行為;
3、公司董事會審議上述關聯交易預計事項時,關聯董事履行了
回避表決的義務,表決程序合法有效。
綜上所述,上述關聯交易預計事項定價公允,符合有關法律、法
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我們同意公司 2017 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事
項。
四、對公司續(xù)聘福建華興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
2017 年度的財務報告審計機構及內部控制審計機構的獨立意見
福建華興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yè)
務執(zhí)業(yè)資格,審計團隊嚴謹敬業(yè),并對公司的經營發(fā)展情況較為熟悉。
福建華興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16 年度為公司提供審
計服務過程中,能夠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實施審計工作,
遵循了獨立、客觀、公正的執(zhí)業(yè)準則,順利完成了公司的審計工作,
因此同意公司續(xù)聘福建華興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
2017 年度財務報表審計機構及內部控制審計機構,并同意將該項議
案提交公司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
五、關于公司 2016 年度董事(非獨立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
支付安排的獨立意見
2017 年 3 月 14 日,公司第六屆薪酬與考核委員會 2017 年第一
次會議對公司董事(非獨立董事)、高級管理人員 2016 年度薪酬及考
核情況進行審查,我們在進一步核查之后,認為公司董事(非獨立董
事)、高級管理人員 2016 年的薪酬發(fā)放符合公司制訂的薪酬管理政策
及公司 2016 年度經營業(yè)績的實際情況。我們同意公司 2016 年度董事
(非獨立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支付安排。
六、關于調整公司獨立董事、董事和監(jiān)事津貼的獨立意見
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公司第六屆薪酬與考核委員會
2017 年第一次會議審議的《關于調整公司獨立董事、董事和監(jiān)事津
貼的議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程序合
法、合規(guī)。
考慮到公司獨立董事、董事和監(jiān)事對公司規(guī)范運作和科學決策發(fā)
揮的重要作用和承擔的相應職責,公司在參考 A 股及同行業(yè)上市公司
獨立董事、董事和監(jiān)事津貼的整體市場水平,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的
基礎上,制定了本次津貼調整方案。
本次調整有利于進一步促進獨立董事、董事和監(jiān)事勤勉盡責意識,
符合公司長遠發(fā)展的需要,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
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津貼調整方案,并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
審議。
七、關于 2016 年度單項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獨立意見
我們認為:公司本次計提資產減值準備事項依據充分,決策程序
規(guī)范, 符合《企業(yè)會計準則》公司會計政策,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
司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財務狀況、資產價值及 2016 年度的經營
成果,有助于向投資者提供更加真實、可靠、準確的會計信息,符合
公司整體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
況。我們同意本次計提資產減值準備。
八、關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獨立意見
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國有關法規(guī)和證券監(jiān)管部門的要求,并
依據《企業(yè)內部控制基本規(guī)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規(guī)定進行了完善,也
適合當前公司經營活動實際情況需要。公司現有的內部控制已覆蓋了
公司運營的各層面和各環(huán)節(jié),在公司管理層的領導下和全體員工共同
努力下,內部控制得到了不斷的發(fā)展和完善,已形成了規(guī)范的管理體
系。公司董事會已對公司 2016 年度的內部控制進行了自我評價,認
為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對納入評價范圍的業(yè)務與事項均
已建立了內部控制,并得以有效執(zhí)行,達到了公司內部控制的目標,
不存在重大缺陷。
我們認為,公司《2016 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較客觀、全面
地反映了公司內部控制的真實情況。
附件: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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